中共自贡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和改进党内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提出自贡市卫生局党委开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严格执行《党章》和《条例》,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进一步健全充分反映党员意愿的党内民主机制。进一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丰富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激发广大基层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卫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公推直选”工作在局党委领导和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进行,依照《党章》和《条例》及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选举程序进行选举。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组织和动员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参与各个环节的工作,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3、坚持党内外公认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把推荐权交给群众,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党员和群众来推荐自己放心和满意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候选人。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形成竞争机制,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党员有公平竞争的机会,让广大党员依法依章行使自己的选举权,涉及到直接选举的办法和程序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自贡市卫生局“公推直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党委书记、局长肖光俊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肖永钢、局纪委书记金道德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科长陈翠容、副科长赖卿、监审室主任李新华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并适时对基层试点工作进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肖永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做好具体工作。 三、公推直选的职位、人数和范围 公推直选卫生局机关在职党支部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职位为:书记1人,委员2人;“公推直选”面向该支部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中共正式党员。(其余试点单位参照执行) 四、书记、委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 1、在职在编在岗,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党龄,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较好地贯彻党的卫生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 3、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卫生事业,乐于为党员服务。 五、试点工作基本方法步骤 (一)动员阶段 1、试点各党支部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试点单位成立“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公推直选”的筹备工作。 3、公布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结构要求和任职条件、职数、候选人推荐的范围以及公开推荐的程序、方法和时间等。 (二)公开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 1、党员联合提名。依照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结构要求和任职资格条件、职数,所在支部5名以上党员联名书面提名,推荐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2、群众推荐。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明确“公推直选”的意义、方法、步骤及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结构要求、任职条件、职数、候选人推荐的范围。公开等额推荐新一届党组织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3、党员个人自荐。支部所属正式党员,均可对照任职条件报名自荐参选新一届党组织书记、委员。 (三)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在公开推荐的基础上,局党委根据推荐结果,依照任职条件,对公开推荐出来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考察,原则上按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票比较集中(一般占80%以上)的,也可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党龄、简历、奖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对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发布公告,公布资格审查结果。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公推直选职数的差额人数应在1人以上。 (四)信任投票,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召集党员、干部职工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各位候选人按抽签确定的先后顺序进行自我介绍、表态,在满足班子结构的前提下,原则上根据信任投票得票数(一般不低于50%),按党组织书记差额1名、委员差额不低于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党总支(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只有1人时,不再增设差额人选。信任投票大会实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监票人、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初步人选的与会人员中产生。 (五)公示报批,确定正式候选人 将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一周;同时,将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局党委审批。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局党委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公示并经局党委批准的候选人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六)直接选举 上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与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员的五分之四方可开会。大会总结上一届工作,通过选举办法,产生并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宣读局党委对正式候选人的批复,介绍正式候选人情况;先由书记正式候选人进行竟职演讲,现场回答党员群众提问,参会党员当场投票,当场统计选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得票数超过参会党员总数的一半并且得票多者,当选为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书记选举中的落选者直接作为委员候选人,与其他委员正式候选人一起,参加大会第二阶段的委员选举。委员的选举以差额直选的方式进行,当场统计选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得票数超过参加大会的党员总数的一半者,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当选者。向群众全程公开,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七)办理报批手续,总结经验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将党员大会的选举结果报局党委审批。同时,及时组织召开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会议。 六、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开展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试点工作,既是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积极实践,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益尝试,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各试点单位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把推行“公推直选”试点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公推直选”工作的步骤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好每个阶段的工作,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推荐权、选举权、监督权交给党员和群众。 (二)科学制定工作方案。试点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周密规划,精心组织,按照试点工作的各项程序和步骤,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严格“公推直选”程序。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是党员履行民主权利的过程。在工作中要??制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防止和避免因简单草率而有损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的情况。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坚持民主和集中的统一,严禁一切非组织行为,对以欺骗、拉票、贿选等违法手段干扰推荐和选举,或妨碍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要防止出现候选人在竞争中脱离实际乱许愿等现象,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当选的,要取消选任资格,并严肃处理。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发布日期:2010-05-28